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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店客人在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被盗 酒店是否应赔偿
2018-01-28 17:08:21 来源:高丕泽
导读:酒店住宿客人交纳住宿费后,在酒店保安人员指引下停放车辆,应认定保管合同成立。车辆被盗的,酒店应赔偿。住店客人在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被盗,酒店是否应赔偿?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住店客人在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被盗
2009年,罗某驾车入住酒店,向酒店交纳了住宿费用,并在酒店保安人员指引下将车辆停放酒店停车场。后该车被盗,生效刑事判决认定该车价值14万余元。罗某诉请酒店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酒店应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成立,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行为。从本案看,酒店具有专门用于停放车辆场所,且在罗某车辆被盗当晚,罗某驾车入住酒店,向酒店交纳了住宿费用,并在酒店保安人员指引下将车辆停放酒店停车场,锁好车辆后,才上到其住宿房间休息。故酒店有义务保障罗某人身和车辆安全,对罗某车辆具有保管义务。保安人员安排罗某车辆停放后,未给车主发停放卡,凭卡出入,使出入该酒店车辆失去检查和防范,造成罗某车辆被盗。酒店应承担赔偿罗某车辆被盗损失。依生效刑事裁判文书确认的案件事实,该被盗车辆价值14万余元可作为本案认定事实依据。由于盗车人已被抓捕并判刑,酒店可在赔偿罗某后,再向盗车人进行追偿。判决酒店赔偿罗某14万余元。
律师说法:住店客人在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被盗,酒店是否应赔偿
酒店住宿客人交纳住宿费用后,在酒店保安人员指引下在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应认定保管合同成立,酒店应对被盗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成立,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行为。在本案中,酒店具有专门用于停放车辆场所,且在罗某车辆被盗当晚,罗某驾车入住酒店,向酒店交纳了住宿费用,并在酒店保安人员指引下将车辆停放酒店停车场,锁好车辆后,才上到其住宿房间休息。故酒店有义务保障罗某人身和车辆安全,对罗某车辆具有保管义务。保安人员安排罗某车辆停放后,未给车主发停放卡,凭卡出入,使出入该酒店车辆失去检查和防范,造成罗某车辆被盗。酒店应承担赔偿罗某车辆被盗损失。
以上就是对“住店客人在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被盗,酒店是否应赔偿?”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交通事故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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