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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 如何承担责任
2018-01-23 18:02:27 来源:高丕泽
导读: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该原则在适用过错(过错推定)或无过错原则时并无适用的余地,因为如果构成侵权,就应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构成侵权的,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发生交通事故
2016年6月22日8时30分,被告陈某驾驶电动车沿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桥东往行驶至第二根电杆处,电动车前轮与车前同方向骑自行车的原告李某后轮相接触,造成原告李某摔倒受伤,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行右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切开整复加内固定术,住院治疗15天,出院建议休息3个月。原告所受伤经鉴定构成拾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7000元。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未作划分。因双方未能达成赔偿事宜,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医疗费200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00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共计80484.28元。
法院判决:在双方无法举证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应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属侵权纠纷,故不适用公正原则,在双方无法举证证明的情况下,推定各自均存在过错,双方应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陈某赔偿李某损失的一半。
律师说法: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单独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在陈某和李某无法举证证明的情况下,推定各自均存在过错,双方应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陈某应当赔偿李某损失的一半。
以上就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交通事故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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