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交通事故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特种车辆作业发生交通事故 损失是否应归入交强险范围
2018-01-22 17:22:39 来源:高丕泽
导读:特种作业车辆在非通行而是在吊装货物时造成第三人伤亡后果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范围内赔偿。特种车辆作业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是否应归入交强险范围?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特种车辆作业发生交通事故
2014年,负责仓储公司装配车间工程项目施工的钢构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名义分包人材料公司,实际施工人周某雇请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的张某从事吊运工作时,卸货过程中吊臂碰倒钢结构墙,砸死钢构公司泥工王某。周某因此与王某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63.5万元。2015年,周某与张某签订追偿赔偿协议,由张某赔偿周某60万元。随后,张某向保险公司主张在交强险11万元和商业三责险30万元范围内赔偿。保险公司以车辆非在通行时发生事故、赔偿协商数额对其无约束力为由抗辩。
法院判决:损失应归入交强险范围
法院认为,张某在从事吊运过程中,未仔细观察环境,未通知地面人员及时撤离,且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吊钩摆动幅度过大的操作不当行为,该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张某对本案损害事故发生具有过错。王某在工作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亦具有过错。钢构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方以及王某用人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疏漏之处,并因此受到安监部门行政处罚。考虑到各方过错程度及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认定对王某死亡损失,张某承担40%赔偿责任,王某及钢构公司一方共承担60%责任。周某实际赔偿63.5万元。案涉车辆属重型专项作业车,该车辆除具备在道路行驶功能外,更重要的是具备专项作业功能,且就一般情况而言,该类车辆更多时间是用于专项作业,专项作业是其最主要使用功能。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保险条款将涉案类型车辆转向作业时发生事故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外,故案涉车辆作业时发生事故属保险事故,应在其投保交强险范围内得到相应赔偿。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11万元,余下52.5万元中的40%即21万元系张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范围内赔偿张某32万元。
律师说法:特种车辆作业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是否应归入交强险范围
特种作业车辆在非通行而是在吊装货物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伤亡后果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范围内赔偿。在本案中,仓储公司装配车间工程项目钢结构部分实际施工人系周某,周某委托张某从事吊运工作,张某具有驾驶证及相应作业资格。吊运作业本身具有相当危险性,张某在从事吊运过程中,未仔细观察环境,未通知地面人员及时撤离,且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吊钩摆动幅度过大的操作不当行为,该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张某对本案损害事故发生具有过错。案涉车辆属重型专项作业车,该车辆除具备在道路行驶功能外,更重要的是具备专项作业功能,且就一般情况而言,该类车辆更多时间是用于专项作业,专项作业是其最主要使用功能。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保险条款将涉案类型车辆转向作业时发生事故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外,故案涉车辆作业时发生事故属保险事故,应在其投保交强险范围内得到相应赔偿。
- 大家都在看

导读:当事人驾驶母亲的车撞到他人的车辆,经定损,相关费用为7.7万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到拒绝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